项目概况 玉溪高新智慧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部分已完工路段进行造价复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RYD-2025-023
2、项目名称:玉溪高新智慧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部分已完工路段进行造价复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5、采购内容:1、对创智环路(北线)道路工程进行工程造价复核、出具财务审计报告;2、对创智环路(南线)、创新东路、公园路、盘山路、东近面山社会停车场进行工程造价复核;3、对上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及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复核,客观评价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和投资完成情况,对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执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实施、合同履行以及投资控制、概算执行和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必要时须延伸涉及与项目相关的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复核工作;
7、项目实施地点:玉溪高新区;
8、服务质量标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云南省审计厅及玉溪市审计局有关政府审计的管理规定、业务规范和相关制度以及行业要求与规定开展审计复核业务,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为其代理全权代表总所参加投标的证明文件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并加盖总所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银行电子缴税******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总公司和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2凡参与过拟采购服务项目工程造价结算、造价跟踪服务涉及的相关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
******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造价咨询公司,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
2、地点:******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临岸三千城千溪园33单元1704室)。
3、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套至代理公司留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联合体协议;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理人)。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供应商扫描报名资料(含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9@qq.com,并与代理公司联系,待确认资格条件、交纳文件费后才算报名成功,具体事宜请详询采购代理机构。
6.公司开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春和支行
账 号:************
行 号:******0327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临岸三千城千溪园33单元1703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6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临岸三千城千溪园33单元1703室)。
届时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出席磋商会议。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人民政府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建设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临岸三千城千溪园33单元1703、1704室
联系方式: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微、方芳
联系电话:******
附件:
报名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玉溪高新智慧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部分已完工路段进行造价复核 |
供应商名称 | |
确认报名时间 | |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联合体成员单位(若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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