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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黑龙江
|类型: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结果公示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8-08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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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30001]CXZBGS[CS]******

二、项目名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北大鼓邱淑华):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路9号  314,000.00元

合同包2(满族刺绣(渤海靺鞨绣)孙艳玲):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80-88号世茂滨江新城一期三区71号楼1单元9层1号 308,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北大鼓邱淑华):

******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我方将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东北大鼓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邱淑华进行记录工作,以视频采集为主,并辅助以录音、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记录。采集内容主要包括文献片(含:口述片、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综述片和工作卷宗等。工作将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操作指南(2016年7月版)及《黑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制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我方将为本项目交付, (一)文献片:包括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 1.口述片:传承人口述时长在6小时以上,且内容不得重复。同时辅以6人以上专家、亲友、同门、徒弟等人的口述访谈。 2.项目实践片:数量18个。包括长篇鼓书、中篇鼓书和若干经典唱段。必须完整记录项目全部实践过程,对所有步骤和细节均进行细致展示,能够体现其特色;除核心内容外,还记录了丰富的相关内容;有较高的说明性和参考性。 3.传承教学片:数量5个。每堂课45分钟。内容涉及获金奖节目、创新曲牌、东北大鼓三弦音乐特色与表演等。就不同科目、作品和学生情况,有针对性、系统性地详尽记录传承人的教学过程;能体现出传承人的特色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能补全在口述片和实践片中无法充分展现的技艺细节和传习精要。 (二)综述片:含成片、素材及工程文件。成片(与素材的比例1:3)时长0.5小时或30分钟单位倍数。能出色运用文献片中素材,并加以补充,能充分体现出记录工作成果,表现以传承人为核心的非遗项目的特色和魅力;能完整展现传承人非遗传承的精彩历程。 (三)工作卷宗。 需提供:(1)传承人基本信息登记表;(2)工作方案及预算表;(3)抢救性记录工作小组成员表;(4)工作人员报名协议;(5)搜集资料清单;(6)资料搜集与使用授权书;(7)伦理声明(传承人)、伦理声明(记录者);(8)著作权授权书;(9)资源采集、收藏与使用协议;(10)传承人口述访谈问题;(11)拍摄日志;(12)场记单;(13)采集及整理资料清单;(14)口述史速记稿,字数多于15000字;(15)口述史文字稿,字数多于15000字;(16)精选照片等。 (四)照片:在不影响采访进程拍摄的情况下,拍摄照片,包括工作环境、采访者、被采访者、工作团队,以及传承人的肖像照、生活照、工作照、作品照及征集已有的老照片等,提交各环节照片在200张以上,且不重复镜头。 (五)文献征集:数量多于51个。收集文献包括视频、音频、图片、文本,收集渠道有个人收藏、单位存档、当地史志、网络下载等,按照《文献目录》中的类别进一步分类。 (六)数据存储传输:所有数据进行电子存储、备份,并按照要求提交、邮寄相关部门。 (七)资料制作:对工作卷宗、口述文稿等数据资料进行排版制作,并印刷装订成册,制作《操作指南》等相关工作材料。 我方将按照以下技术参数进行项目实施, (一)设备准备:包括广播级专业高清摄像机、专业录音设备(话筒)、调音设备(调音台)、记录设备(录音机)、专业照相设备、辅助设备(如轨道、摇臂、无人机、监视器等)及后期剪辑设备。 (二)相关拍摄工作技术参考标准。 1.保持4机位进行同时拍摄,摄像信号应选取PAL制,帧速率为25p,分辨率1920*1080,采样率应4:2:2,码率50Mb每秒,在特色或重要场景进行4K拍摄。尽量选择相同品牌的机型。 2.录音设备包括两套领夹式麦克风、一只指向性麦克风,录制乐器表演时需要使用动圈话筒,录制大场面的民俗活动和舞台表演时,在活动区域内架设多支话筒。有使用多路拾音器设备场景收音时,需要使用独立的调音设备。录音机或录音笔作为备份录音,为后期口述史访谈的速录等工作提供方便。摄像机使用内置或自带麦克风保留一路参考音。所有音频设备都要使用所能提供的最高格式(一般是WAV)和最高码率进行录制。 3.照相设备为可更换镜头的全画幅专业级相机和一套完整焦段的镜头,记录格式为RAW,图像尺寸为该机型所能记录最大尺寸。充分准备好闪光灯、三脚架、存储卡、滤镜、电池等配件。 使用专业后期剪辑软件,确保后期字幕的准确性,不可将素材备份盘直接作为剪辑盘使用,需要单独准备空间足够的硬盘作为剪辑盘挂机剪辑,备份盘只负责素材读取使用。 签订合同后,最后交付期限:2026年11月30日前 我方将按照以下内容进行成果交付, (一)提交电子文件3份。每个传承人及其项目为一个成果单元,本项目共五个成果单元,每个成果单元单独存储移动硬盘提交。 (二)每个成果单元含:文献片(3个)和综述片的成片、素材及工程文件;照片;工作卷宗。 (三)工作卷宗、口述文稿等按照要求的顺序打印并装订成册,各10套。 (四)在该项目通过文旅部非遗司审核通过前,要按照省非遗中心、省文化和旅游厅、国图记忆中心审核意见进行修改、补拍,直至项目在文旅部非遗司验收合格。 314,000.00

合同包2(满族刺绣(渤海靺鞨绣)孙艳玲):

******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服务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满族刺绣(渤海靺鞨绣)孙艳玲 签订合同后,最后交付期限:2026年11月30日前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308,66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乐(采购人代表)李蕊刘敬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一包7100元,二包7100元。

注: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中标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东北大鼓邱淑华 0.71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满族刺绣(渤海靺鞨绣)孙艳玲 0.7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北大鼓邱淑华):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00 10.00 8.60 98.60 314,000.00 314,000.00 1 1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50 10.00 10.00 97.50 270,000.00 270,000.00 2 2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2.33 8.00 8.44 88.77 320,000.00 320,000.00 3 3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00 8.00 7.96 52.96 339,400.00 339,400.00 4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1.67 8.00 7.99 47.66 338,000.00 338,000.00 5

合同包2(满族刺绣(渤海靺鞨绣)孙艳玲):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00 10.00 9.36 99.36 308,660.00 308,660.00 1 1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00 10.00 8.62 98.62 335,300.00 335,300.00 2 2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67 10.00 10.00 97.67 289,000.00 289,000.00 3 3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3.00 10.00 9.03 92.03 320,000.00 320,000.00 4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0.67 10.00 8.54 89.21 338,260.00 338,260.00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18层8号(住宅)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0451-******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报价明细附件.pdf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磋商文件(******01).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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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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